此计划下的居留证(Social Visit Pass)更新
 

那些于2006年4月1号前参与此计划的参与者,居留证更新可以通过参与者本人或持牌公司提
呈到博特拉再也移民局(Immigration Department Putrajaya),或发出
初始居留证(Social Visit Pass)的州移民办事处。

文件

1 要求终止此计划下在马来西亚居留的意愿信函
2 IM 55表格
3 旧的和新的护照的影印本。
4 定存声明书的影印本。 
5.有效医疗保单的影印本。